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省第十七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告》(苏环办〔2021〕50号),我公司需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2016年5月16日)要求公布以下信息:
清洁生产公示材料
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开幕。当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他所...
以“对标世界一流标准,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为主题,2月22日,扬子江药业集团召开第五十一次“质量月”活动动员...
12月29日,扬子江药业集团召开2023年年终工作会议暨职工代表大会。泰州市委书记朱立凡出席会议并讲话,勉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