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药业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会

发布时间:2019-11-07    浏览:0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动员集团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落实该法规,10月27日,扬子江药业集团召开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动员大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于萌、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扬子江药业集团质量品牌部常务副部长翁心泰全面介绍了本次宣贯活动的计划,他从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新变化切入,简明扼要地讲解了新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制度确立等多方面的内容。他表示,新《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最严”,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全集团的员工都要行动起来,推动新法在集团全面落实,保证各部门合法合规运行。

“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应当是所有制药人和药监人的共同追求,这与扬子江药业的企业使命‘求索进取 护佑众生’相一致,希望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住机遇,不断提高药品质量,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于萌具体分析了《药品管理法》坚持政策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的修订思路,并表示只有不断地防控各种药品安全风险才能实现促进公众健康的目的。于萌认为,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各级药监部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重要的任务之一。

宣贯会上,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指出严格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必要性,他要求企业全体职工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该法规,把学习要求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点上,做到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切实加强药品生产风险意识,秉持为父母制药、为亲人制药的初心,锻造企业的质量优势。他号召全集团上下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为准绳,学以致用,密切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根本上贯彻落实,使之成为集团公司药品生产的指南。

据悉,此次宣贯活动由扬子江药业集团质量品牌部牵头,集团全体员工共同参与,活动时间从10月中旬持续至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