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药业集团获“全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称号

发布时间:2013-05-24    浏览:0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千企升级百企示范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在推行转型升级试点企业的基础上,经专家组严格评审,日前评选产生出全市首批20家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扬子江药业集团获此殊荣。

    据了解,申报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的资格条件包括: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及发展措施,在全国同行业中综合效益名列前茅;企业所在行业应属于市重点培育发展的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当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企业近三年持续盈利,当年销售收入和利税的增长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并且通过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认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条件涵盖了12个方面指标,企业需至少符合其中的6项方可参加专家组的评审。各市(区)推荐企业数不超过4家,获选企业将享受诸多优惠扶持政策。

    作为全市工业经济的龙头企业,扬子江药业集团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确立了率先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推动由“扬子江制造”向“扬子江创造”转变。企业近年来不断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推动高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品结构调整;着力提升产品质量标准,全方位与国际接轨;注重引进世界先进的管理理念;高点定位发展新兴产业、提升产业能级,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药企,为引领全市医药产业发展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并因此获得“市长质量奖”、“江苏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