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活动

发布时间:2011-08-25    浏览:0
      日前,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汇报会在江苏省盐城市举行,省、市文明办领导,拟推荐和申请复查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负责同志与会。扬子江药业集团副总经理季维群出席会议,并就企业创建工作作专题汇报,我集团创建工作的做法与成效受到与会领导和同行们的肯定。

        近年来,扬子江药业集团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相继获得了“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殊荣。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绩,使精神文明建设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进创建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创建水平再上新台阶,更好地发挥其在四个文明建设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集团自去年来启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活动,在全体干部职工的踊跃参与和大力支持下,文明创建基础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全国文明单位是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全国最高荣誉,是对一个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全面、综合的评价。为确保实这一创建目标,集团成立了徐镜人董事长担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落实责任,分步推进,形成长效机制;创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重点、党工团工作以及员工整体素质发展得到有机结合;坚持利用《扬子江报》、网络、宣传橱窗等载体,深入宣传公民基本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等内容,并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开展争创活动;以设立合理化建议平台和职工代表提案、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员工想法,鼓励员工广泛参与两个文明建设;注重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和引导,关心职工生活,保持了企业和谐稳定。此外,集团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结对共建、社会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较好地履行了一个优秀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扬子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鲜明特色与成效赢得方方面面的认可,在省文明办公示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推荐名单上,扬子江药业集团榜上有名。这份荣耀饱含艰辛、彰显精神、体现责任。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动力,扬子江人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迈向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药企业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