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荣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发布时间:2006-04-23    浏览:0
    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表彰大会上,扬子江药业集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03-2004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这是我集团继荣获2001-200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之后,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又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几年来,扬子江药业集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市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从振奋兴民族医药、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促进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集团各项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企业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不断丰富创建载体,思想政治教育求实创新;坚持依法治厂,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制观念;坚持回报社会,提供优质的健康服务。